本公司自103年01月01日起承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03年度本局、大派出所暨交通分隊公共環境區域委外清潔維護服務範圍包含:公共環境區域範圍清潔擦拭各樓層通道、花圃園區人車走道、樓梯間、電梯間、樓梯、扶手、地板、門板(框)、鏡面、檯面、玻璃、銜牌、大門屋簷、字銜、壁面、盥洗室(洗臉檯、門窗、便器、小便斗、洗槽、垃圾筒、地面、煙灰缸、衛生紙填充、洗手乳填充、除臭劑填充)、室內盆景、燈罩(含燈管汰換)、各單位集中後之垃圾負責配合垃圾車清理(含資源回收項目)、飲水設備、消防設備、各類圖表、指示燈、公共電話、地下室、第1、2、3層停車場、地面停車場、大禮堂、各樓層會議室、外事服務中心、司機室、記者室、開標室、會客室、貴賓室、健身中心、哺乳室、副局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