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自104年01月01日起承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04年度本局、大派出所暨交通分隊公共環境區域委外清潔維護服務範圍包含:辦公大樓(含括一、二、三、四、五、六、頂樓、檔案室一、二樓)、停車場、建築物外圍草木園區走道等環境清潔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