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自105年3月1日起承接桃園市政府秘書處105年度市政大樓暨周邊環境委外清潔維護工作服務範圍包含:本府後棟大樓地下三樓至十七樓、前棟大樓地下一樓至八樓、府前廣場、本府周邊人行道及兩側中庭、原桃園市民代表會二樓會議廳及地下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