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於107年1月1日起承接臺灣戲曲中心107及108年度委託物業管理專案服務案,服務範圍包含:臺灣戲曲中心辦公大樓A、B兩幢 (一、一般行政事務管理服務事項派遣負責專業人員進駐戲曲中心,辦理包括但不限於戲曲中心整體事務行政管理等工作、場地管理及租用、配合戲曲中心辦理整體景觀管理、郵件收發、公共服務等相關作業。各項工作項目如下:
1.整體事務行政管理等工作2.埸地或會議室租借管理3.整體景觀管理4.違規停車行為之舉發或相關拖吊處理5.郵件收發:各進駐單位投標文件及快遞以外之郵件、物品、包裹之代收及、分發與交付6.公共服務:本中心通知事項之公佈、失物招領7.其他經本中心交辦與行政管理有關之臨時交辦事項 二、公共設施及設備管理維護服務事項等勞務維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