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於107年1月1日起承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107年度勤務大樓公共環境區域委外清潔維護案,服務範圍包含:扣除各樓層辦公室內由本大隊、交通警察大隊及婦幼警察隊自行維護外公共環境區域範圍清潔擦拭各樓層通道、花圃、地下室車道、樓梯間、樓梯、扶手、地板、門板(框)、鏡面、檯面、玻璃、銜牌、壁面、盥洗室(洗臉檯、門窗、便器、小便斗、洗槽、垃圾筒、地面、煙灰缸、衛生紙填充、洗手乳填充)、燈罩、各單位集中後之垃圾負責配合垃圾車清理(含資源回收項目)、飲水設備、消防設備、電梯設備、指示燈、公共電話、地下室停車場、地面停車場、大禮堂、各樓層會議室、體適能室、哺乳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