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於112年1月1日起續接112年桃園市八德區公所(含原代表會2樓)清潔維護案,服務範圍包含:行政大樓外部包括:(一) 公佈欄、信箱、騎樓、大門外階梯、大門前方/側方廣場、身障走道、花圃、廳舍空間、頂樓空間、第1停車場、第2停車場..等所有館舍空間,每日清潔、植物定時澆水(雨天除外),隨時保持館舍乾淨及清潔。(二) 行政大樓內部B1~4樓全部:辦公室、會議室、 禮堂、廁所、樓梯、電梯內外、走道及地板、門、窗等設備及裝置之清潔維護與服務作業。